上個月18號,一男人盜割十幾米電纜和一些電力小零件,賣廢品換來了860余元。而他的這一行為,形成柳口路上48個信號燈悉數失靈,電力部門用了三天時刻修理電力設施,花費上萬元才康復供電。
黃昏,公安西青分局巡警支隊二大隊一分隊民警吳杰正在路面巡查,發(fā)現一個頭戴黑色頭盔,面部戴著口罩,穿戴奇怪的男人騎著電動車舉動非??梢伞0l(fā)現該男人在柳口路東側的一個變電箱后邊鬼頭鬼腦待了好久,吳杰當即告訴聲援警力趕來現場,并將變電箱后邊“搗鼓”的男人抓個正著,在他的車上和身上發(fā)現了撬棍、老虎鉗等很多東西。民警置疑這名男人是想要偷盜變電箱里的電纜。隨后,民警將其移送至楊柳青鎮(zhèn)東派出所。
這名可疑男人被帶回派出所后,不愿自動告知。民警忽然回憶起8月18日轄區(qū)內發(fā)作的一同偷盜變電箱電纜案子。其時監(jiān)控中有一名可疑男人和眼前這名男人的表面特征極端類似!民警經過對案發(fā)現場進行痕跡比對,發(fā)現18日變電箱上的盜撬痕跡,與剛剛從嫌疑人身上搜到的東西根本相符,巨細尺度和東西品種也都相同。
終究,男人照實供述了偷盜變電箱內電纜的犯罪事實。據了解,嫌疑人白某2003年到天津,一向沒有安穩(wěn)作業(yè),靠打零工掙錢,日子常常沒有保證。半年前,白某跟朋友到楊柳青就事,路過柳口路鄰近時發(fā)現變電箱比較多,并且周圍人跡較少,便打起了歪主見。近一段時刻,白某“手頭很緊”,再加上之前干一些電工的活,手里也有東西,便趁著夜色來到了西青。8月18日,白某偷盜了十幾米的電纜,以及11塊銅排等變電箱里比較要害的部件,后他將偷盜所得變賣取得贓物860余元揮霍一空。白某偷盜電纜的行為,直接形成柳口路上48個信號燈悉數失靈。因為涉及信號燈數量多,電力部門用了三天時刻修理電力設施,花費上萬元。
現在,犯罪嫌疑人白某因涉嫌損壞電力設施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。案子正在進一步的審理中。
華新電纜提示各位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榜首百一十八條 損壞電力、燃氣或許其他易燃易爆設備,損害公共安全,沒有形成嚴重結果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損壞的電力設施有或許形成起火、漏電等重大安全事故,結果將無法想象,所以榜首百一十九條榜首款還規(guī)則損壞交通東西、交通設施、電力設備、燃氣設備、易燃易爆設備,形成嚴重結果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乃至是死刑,所以在此華新電纜規(guī)勸那些對公共設施打歪主見的人們仍是循規(guī)蹈矩,明知故犯最終必定逃不過法網的,而作為有責任感的杰出公民,咱們要活躍提供線索或告發(fā),根絕此類事情發(fā)作。